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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长宁校区2018年度物业与保安外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01-19 15:02:24|作者:清洁吧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长宁校区2018年度物业与保安外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01月18日 12:4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长宁校区2018年度物业与保安外包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18年01月18日 12:4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1月18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24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徐汇区宜山路770号1号楼601室
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7日 09:30
开标地点上海徐汇区宜山路770号1号楼6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2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永康
项目联系电话021-54960852/13062893007
采购单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桥四村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辉 021-64103104*805、18101867078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徐汇区宜山路770号1号楼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殷永康 021-54960852/13062893007

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长宁校区2018年度物业与保安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长宁校区2018年度物业与保安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YZB20180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永康

项目联系电话:021-54960852/130628930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桥四村89号

联系方式:赵辉 021-64103104*805、181018670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殷永康 021-54960852/13062893007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徐汇区宜山路770号1号楼6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项目名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长宁校区2018年度物业与保安外包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SYZB20180013)

4、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保安和物业管理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服务需求)

5、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周期为3年,自2018年4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

6、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270万元/每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质要求:1)具有本市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安保和物业管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需连续三个月);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能提供良好的专业技术支持;;4)单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截图;5)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18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徐汇区宜山路770号1号楼6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合格的供应商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徐汇区宜山路770号1号楼6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对本项目有意向的合格报价供应商请在前往本公司之前先电话联系。凡愿参加报价的合格报价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供应商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1. 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并提交有效年检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 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

7. 由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报价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专家评审小组决定。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 ★ 标注的品目。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扶持鼓励福利企业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提供福利企业证书)的产品和服务。
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