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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采信息〗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租赁河涌保洁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12-28 17:02:33|作者:清洁吧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租赁河涌保洁船项目【招标编号:GZZJ-[2016]30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编号:GZZJ-[2016]3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租赁河涌保洁船项目

三、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服务期预算金额租赁河涌保洁船288天(每天8小时)人民币18.72万元

1.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4.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 已成功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 有效的法人执照(或证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4.1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4.4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5.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6.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司网站:http://www.gz.cn上登陆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在购买文件时须出具打印件。

如采用汇款购买标书注意事项:

请投标人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传真(020-87385151)或发电子邮件(gzzjzbyxgs@126.com)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如未注明详情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送电子邮件后请联系我司(020-87385151)。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非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收 款 人: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五羊支行 

账    号: 3602 0647 1920 0511 226

六、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七、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7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1月17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十二、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13号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联系人:杨小姐、姚先生

联系方式:020-87385151

邮政编码:510060

传真:020-87385151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