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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矿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谈判公告

2018-01-22 16:29:06|作者:清洁吧
大同市矿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BHZB-2018-DTZC/005
大同市矿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谈判公告

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同市矿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BHZB-2018-DTZC/005

二、项目名称:大同市矿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三、谈判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一包:物业服务采购(详见谈判文件)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1年

4、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金来源及预算额:财政拨款,35万元

六、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相关资料

报价人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项内容提供仅作为报名要求,不作为报价人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副本;

(3)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报名前最后一次缴纳的社保金凭证;

(5)投标报名前最后一次缴纳的纳税凭证;

(6)上年度或上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7)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

(8)报价人社会信用体系查询:

8.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2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9)如报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

(10)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请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及电子版U盘壹份)

七、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4日

(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同市城区前进街桐城金域15号写字楼华银大厦9层907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

(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八、谈判截止时间及谈判地点

1、谈判截止时间:2018年1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谈判地点:大同市城区前进街桐城金域15号写字楼华银大厦9层910室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8年1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大同市城区前进街桐城金域15号写字楼华银大厦9层910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谈判仪式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同市矿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地址:大同市矿区

联系人:郭斌

电话:18635257026

采购代理单位: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同市城区前进街桐城金域15号写字楼华银大厦9层907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52-5052368

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