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保洁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
招标编号:SGZC-2018-040 |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保洁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晋城市三公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采购人)委托,对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保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保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SGZC-2018-040 1、本次磋商内容为: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保洁服务项目,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2、采购范围: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规定为准。 三、服务期限:1年 四、预算金额:30万元。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所含内容的服务能力(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及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资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本次各投标人需携带通过有效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等证件的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能证明截止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报价人任意一次交纳的社保金的凭证及纳税凭证复印件、上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最终认定为准。 报名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亲自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否则其投标报名不予认可。 七、磋商文件发售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6日(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晋城市太行南路826号一楼业务室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4、项目联系人:王丽丽0356-699438815835682758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时间:2018年2月6日上午9:00时至9:30时 2、磋商时间:2018年2月6日上午9:30时 3、地点:晋城市高都大酒店4楼会议室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635668176 晋城市三公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