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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忻城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XCZC201831-3J-HCLB2018100) 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01-22 23:45:33|作者:清洁吧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忻城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XCZC201831-3J-HCLB2018100) 竞争性谈判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忻城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忻城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忻城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 XCZC201831-3J-HCLB2018100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者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忻城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8.914万元。

五、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需求的供应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或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与上述书面声明一并提交】;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 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5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同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按国家规定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国家规定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递交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办理邮寄服务且不提供电子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8年1月26日下午15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开标厅[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递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26日下午15时00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开标室,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忻城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莫杨斌

联系电话:13768951665

2、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覃工 电话/传真:0772-4280780/0772-4212789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3、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忻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2-5517154

十一、网上公告媒体查询: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名称:忻城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