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于 2016年10月13日 对以下项目组织复审。现发布变更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物业管理
(二)项目编号:CG16-00-0025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项目内容:本项目共 1 个品目,本次采购 1 个品目。
二、变更结果
本次采购 1 个品目。其中:中标 1 个品目,废标 0 个品目。具体情况是:
品目 | 采购结果 | 中标供应商名称或废标原因 | 报价形式 | 中标报价 |
001 | 中标 | 北京中铁第一太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金额 | 7,249,520.00 |
三、支付条款
支付条件满足后,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下达支付指令,由支付主体按支付方式支付到投标账户。
品目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支付序号 | 支付条件 | 支付比例 | 支付主体和支付方式 | 支付金额 |
001 | 北京中铁第一太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合计 | ||||
1 | 进行到服务总时间的25%,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实际完成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按实际完成额支付 | 25.0% | ||||
2 | 进行到服务总时间的50%,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实际完成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按实际完成额支付 | 25.0% | ||||
3 | 进行到服务总时间的75%,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实际完成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按实际完成额支付 | 25.0% | ||||
4 | 服务全部完成,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实际完成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按实际完成额支付,但支付额不大于合同金额与前三次支付额合计的差 | 25.0% |
四、本公告公示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中标供应商须于公示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领取中标通知书。
五、规定
中标供应商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逾期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中标和参加沈阳市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六、说明
其他事项请向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咨询。
以上变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采 购 人:沈阳广播电视台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96号
联 系 人:王晔
电 话: ;024-23999117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联 系 人:袁华
电 话:024-22896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