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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经济开发区龙王还建社区东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2018-01-23 15:49:22|作者:清洁吧

蔡甸经济开发区龙王还建社区东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J18010693-0647)要求,武汉市合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蔡甸经济开发区龙王还建社区东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报名。

一、项目编号:WHHT2017-G026

二、项目内容:蔡甸经济开发区龙王还建社区东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括: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59.827029万元/年,投标报价超预算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3年以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在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拟派项目主要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类似项目的业绩,并出具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

5、投标人需提供2015年、2016年两年度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近三个月纳税证明(税务管理部门出具);

6、投标人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在有效期内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事项:

1.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报名及领取时间:2018年1月22日起至2018年1月29日16:00时止(工作时间)

报名及领取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新福路102号附9

2)报名及领取取招标文件需满足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并提供下列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被委托人需为拟派项目经理);

②营业执照、物业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拟派项目主要人员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一次性送达到(不接收补充材料),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登记后发放招标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8年3月7日14:00时整开始,14:30时整截止。提前提交、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

2)开标时间:2018年3月7日14:30时整投标截止并开始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地点: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

3、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武汉市合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张鹏 联系电话:18071017081


代理机构:武汉市合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 成 联系电话:027-69812589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电话:027-69845629



武汉市合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2日

竞价报名地址: 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1801/notice_YNyRpLsgbCMCU15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