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受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拱宸桥街道办事处委托,就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CZTC1804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80万元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杭州市拱墅区运河广场物业服务项目,具体包括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安保、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维修等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成立三年(含)以上且具有物业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3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湖州街168号美好国际大厦1008室)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仍可获得招标文件。
六、投标地址:杭州市湖州街168号美好国际大厦1006室
七、开标地址:杭州市湖州街168号美好国际大厦1006室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50000
交付方式:于开标前1个工作日交纳至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杭州银行拱宸桥支行
银行账号:3301040160001182073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单位介绍信(或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投标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允许获取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涛
联系电话:0571-87850068-301
传真:0571-8755319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美好国际大厦1001室
2、采购人名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拱宸桥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丁科长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温州路40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拱墅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8355301
传真:0571-88355301
地址:拱墅区霞湾巷杭办大厦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