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
因我公司考虑所有投标人的权利,于2017年12月28日向主管部门及招标代理中心出具了关于取消资格预审程序的说明,并通知了投标人,但主管部门接到了投标人投诉,现重新完成资格预审程序。
投标人在1月24号上午11点30分前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伍千元保证金,防止中标人不及时签定合同,未中标的投标人开标结束3个工作日退还,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企业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招标代理公司账号2315536129100002528工行南充果城支行、南充市友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远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