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四川骏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 “上城丽景·悦府” 建设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上城丽景·悦府
建设单位:四川骏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巴中市平昌县信义大道。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电梯住宅、商业(含电影院、商务酒店)、幼儿园。
本建筑区划规划总用地面积46857.2㎡,总建筑面积210543.51㎡,其中电梯住宅建筑面积145951.05㎡,商业建筑面积32987.38,幼儿园建筑面积1588.80㎡。
物业用房建筑面积510.77㎡,分别位于地下负一层、4号住宅+1号商业地上一层、6号住宅+8号商业地上一层。
社区活动用房建筑面积1155.48㎡,分别位于地下负一层、4号住宅+1号商业地上一层、5号住宅+3号商业地上一层。
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筑面积34.90㎡,位于4号住宅+1号商业地上一层。
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61.60㎡,位于5号商业地上一层。
建筑密度≤35%,容积率≤3.9%,绿地率≥35%,规划建设机动车地下普通停车位483个,机动车地下机械停车位445个。
项目预计竣工时间:
一组团:2020年06月30日。
二组团:2022年06月30日。
二、 主要设施设备配置
主要设施设备配置说明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单位资格及标书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县)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于100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四、 投标地点
平昌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开标室
五、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一)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二) 未中标者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四)—经查出投标内容资料作假或挂靠其他企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月29日17时前。(以银行转款票据时间为准)。
转账时请备注:上城丽景·悦府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四川骏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城丽景二期营业部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昌信义大道支行
银行帐号:2318596209100023649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2月11日9时30分,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
七、 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 2月11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平昌县新华街东段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开标室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的,请于2018年1月26日前与杨康明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九、请符合要求的企业持: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2、物业资质证书正、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3、理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
至平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报名(证件复印件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承诺书盖公章、法人签字或盖章),报名时间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 26日止,(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联 系 人:杨康明
电 话:18090202000
四川骏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