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宁波杭州湾新区众汽佳苑、兴慈六七路临时商业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6-12-30 15:34:22|作者:清洁吧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分公司的委托,就宁波杭州湾新区众汽佳苑、兴慈六七路临时商业用房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NBITC-20171016(新区编号:HZWXQ2016-42)

二、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众汽佳苑、兴慈六七路临时商业用房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

三、项目概况:

 

子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要求

预算价

1

宁波杭州湾新区众汽佳苑、兴慈六七路临时商业用房物业管理服务

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形式,一年满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可签订下一年合同。

项目人员数量配置:

宁波杭州湾新区众汽佳苑总人数为不低于48人,兴慈六七路临时商业用房总人数为不低于11人

285万元/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遵守下列要求:

2.1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物业服务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要求。

2.2联合体成员须满足“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6日08:30-11:3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报名窗口(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南侧)。联系人:许小姐,电话:0574-63991908。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供应商报名时应出具的资料:

4.1有效的营业执照、保安服务许可证及物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另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联合体投标的,另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23日09时30分止。

七、投标地点:宁波杭州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

八、开标时间:2017年1月23日0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宁波杭州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7000.00元。通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到帐截止时间2017年1月19日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招标编号)

收款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杭州湾新区支行

账号:3831 5972 8218

财务:张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991854

2、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招标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分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574-58965353

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联系人:姜春辉、陈洁、陈裕栋                                    

电话:0574-87307605、87356230

传真:0574-87198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