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城规划区五沟一河保洁清淤工程询价公告 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咸丰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拟就“咸丰县城规划区五沟一河保洁清淤工程”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前来进行报价。 一、项目编号: HBYX-2018-08 二、项目名称:咸丰县城规划区五沟一河保洁清淤工程。 三、采购内容:瓦窑沟(九龙山庄游泳池至忠建河)、太平沟(青龙嘴桥至忠建河)、北门沟(绕城北线至忠建河)、东门沟(光荣院下方麻柳树至忠建河)、纸房沟(高速路至忠建河)、忠建河(麻柳坝游泳池至杨泗坝牌坊),河段范围(含与忠建河交汇的其它河道交叉口)全长约21公里,保洁清淤。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人如需实地踏勘请自行与采购人联系。无论采购人或招标单位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四、采购预算:327888.00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废标)。 五、服务期限:本次中标后,服务期为1年。中标人全年考核验收的各项指标均达到合格标准,经甲方同意,可续签合同一年(最多续签二年)。 六、投标人资格 1.(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应载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投标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3)供应商须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供应商须提供的近两年无不良纳税记录声明(并对该声明的内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并对该声明的内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 (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询价。 (8)供应商须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当天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代理机构将查询记录的结果提交评审小组进行判定。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参加询价供应商询价前必须向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3000元。必须从投标商基本户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供应商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中心对保证金不直接收取现金,退还时银行手续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户名称:工行咸丰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558 8318 1700 0043 315 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未按规定提交或者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达中心保证金专户的投标,视为无效标。 九、询价文件获取要求: 1.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咸丰县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上述网站。 3.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招标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1月30日 。 十一、询价时间:2018年1月30日9:30时。 十二、询价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评标大厅(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九楼)。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咸丰县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8972405226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18727715375 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3日 |
附件:五沟一河询价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