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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凯旋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01-24 17:29:33|作者:清洁吧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凯旋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拟将学生公寓保洁、后勤保洁及门卫更夫等服务工作对外承包。按照吉财采购[2017]557号《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机关单位物业服务定点采购的通知》的要求,诚邀相关社会物业公司积极响应。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凯旋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人: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凯旋路3050号)

3.采购方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219.1万元

二、资金来源

资金自筹。

三、采购范围

1.主校区所有学生公寓楼宇内公共区保洁。

2.主校区楼宇内保洁、园区保洁、绿化养护、冬季清雪及园区垃圾清运。

3.主校区楼宇内门卫更夫值班。

四、服务年限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期限以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日期为准)。

五、报名条件、资质及相关条件

1.根据吉财采购[2017]557号《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机关单位物业服务定点采购的通知》,报名单位必须是经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的物业服务定点供应商中的一级资质综合物业服务定点供应商和其他综合物业服务定点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单位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不良记录发生。

4.长期派驻的物业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并具有物业管理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社保证明,需具有3年以上从事物业管理与服务的经验。派驻的物业管理人员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

5.投标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成熟科学的管理模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管理机制设。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可以出席参加投标。受委托人需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物业公司的形式参与投标。

六、其他要求

1.学校现有在岗人员中标方应继续录用至少3个月。

2.中标方不可擅自减少岗位人员。如有需要,需经招标方同意后方可减少岗位人员。

3.中标方所聘用人员必须符合劳动法相关要求。并负责劳动保障、市政、城管、工商、交通、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4.由中标单位缴纳相关保险,出现意外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与招标单位无关。

5.在任何情况下不经招标方书面同意,中标方不得停止物业服务。

6.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合同全部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委托、转包或分包第三人,不得变相将合同全部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委托、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

7、中标方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物业服务质量、用户报修及时率、校园环境满意率。向全校公布服务标准和质量,公开报修、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问题。

8.中标方要详细掌握工作人员个人情况,保证从业人员无前科劣迹,安保人员要经过学校保卫部门政审,并登记备案。

9.中标方要合理控制用工人员年龄及保证人员身体健康,保证其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10.中标方要从学校及师生利益出发处理问题,保证学校及师生合理权益。

11.中标方要善于化解与用户间的矛盾,杜绝与师生发生肢体冲突。

12.中标方要保证与学校有关管理部门的良好沟通,配合管理部门完成各项学校管理工作。

13.合同期满后,中标方将所有资料及办公场所一并移交招标方,如有缺失,按价赔偿。

14.招标方现有设施留置于现场,运行期间中标方不得转移、损坏,如有转移和损坏按原有价格在物业费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七、报名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

2.公司简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相关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提供原件备查。

3.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八、开标方式

报名单位审查合格后,必须超过五家及以上,到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以电子竞价的方式公开开标。

九、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学校每日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量化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扣除罚款后在第二个月6号前支付中标方的前一个月的月服务费。

2、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十、报名时间:2018年1月24日-2018年1月29日

十一、项目现场踏查时间

2018年 1月30日 9 时

十二、联系方式

地点: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3050号

联系人:李效生

联系电话:86908267 13943132216

附件: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凯旋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岗位、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2018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