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绥江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昭通市绥江县行政中心2017年度物业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昭通市绥江县行政中心2017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SDFZZT20161226-002
3.采购人:绥江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4.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5.采购内容:2017年度物业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
6.采购金额:39.7680万元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壹年。
8.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并具备以下条件:
8.1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8.2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期间,未发生重大的管理责任事故,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提供承诺文件。
9.磋商文件的获取:请供应商于2017年 1月3日09:00至2017年 1月 9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昭通市昭阳区龙泉花园西苑6-1-702或在昭通市绥江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购卖磋商文件,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携带下述证件资料的原件及一整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
(2) 资质证书副本及相关证件;
(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6)供应商需提供在绥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备案相关资料;
10.磋商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11.本次磋商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2.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 1 月13日17:00分前(北京时间);
(2)、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绥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证备注栏上应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3)、磋商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7000 元(大写:柒仟元整)。
(4)、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5)、磋商前请持保证金缴纳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绥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股换取收据(复印件上须加盖单位鲜章)。
(6)、退还保证金时,供应商需开具收款收据,并加盖单位鲜章。
(7)、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绥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绥江县支行
账 号:24039201040006776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870—7628218
13.磋商文件的递交:
递交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 1 月16 日 8:30 分至9:00分止;
递交磋商文件地点:昭通市绥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4. 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17年 1月 16日 9 时00 分;
磋商地点:昭通市绥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厅。
1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ynggzyxx.com)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 。
发布日期:2016年 12 月 30 日
16.联系方式:
采购人:绥江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绥江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龙泉花园西苑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人: 范先生
电 话:17708707985 电话:17787596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