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附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乙方:和协(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GWCG[GK]2017050的师大附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1 | 1560000 | 物业服务 |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物业服务 |
合计: | 156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陆万元整(¥156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年服务期;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路15号;
4.3交付条件:按照合同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路15号。 5.2物业服务区域: 一部校园总占地面积47086平方米。含有7层带电梯英华楼6141平方米;6层带电梯行政楼2339平方米;6层寻珍楼5502平方米;6层带电梯实验楼6255平方米;5层图书馆2167平方米;5层时代楼1750平方米;6层润德楼5323平方米;报告厅、器乐排练厅及下方自行车停车场;、双层田径场(上层田径场,下层为各类球类运动场、汽车停车场、健身房、健美操房);室外排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等运动场所、校内建筑物周边的绿化带、道路、水池等; 二部生活区含有:食堂连6层学生公寓2530平方米(3层以上建筑及3层木平台绿化在物业管理项目内);学生宿舍1#楼、2#楼、3#近8000平方米;教工宿舍楼4栋(其中1号楼在校园一部边上);校内建筑物周边的绿化带、道路等。。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本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伍拾陆万元整(¥1,560,000.00),服务期限二年。服务费按月支付,共分为24期,前23期每月服务费为合同总金额4.16%:陆万肆仟捌佰玖拾陆元整(¥64,896.00)。第24期服务费为合同总金额4.32%:陆万柒仟叁佰玖拾贰元整(¥67,392.00)。如乙方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经甲方指定人员检查乙方当月完成物业服务的工作后,如乙方以合同保质保量完成物业服务工作,甲方应在次月的10日前用转账支票支付乙方上月物业服务费。乙方应在次月5日前提供税务部门任何的正式物业服务发票。甲方应将服务费汇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乙方指定账户如下: 账 户:和协(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仓山区分公司 账 号:405273368196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师大支行。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乙方需在签订合同前支付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满后无息返还。。
9、合同有效期
2018年02月01日至2020年01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物业服务费超过壹个月,乙方可依法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0.2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事故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在发现上述问题后立即通知甲方,因乙方迟延通知致使甲方未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事故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3 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2.4 采购合同签定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5 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权利义务 14.1.1乙方员工上岗必须着统一服装,佩带标识,并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14.1.2乙方员工禁止野蛮操作,做到文明礼貌、规范操作。 14.1.3乙方不得将学校内的消防水带作为保洁工具冲洗地面。保洁操作过程中如损坏业主单位物品,应照价赔偿。保洁员工如因操作不当发生的人身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14.1.4若有重大活动或有突击性任务,乙方必须服从校方统一调配。 14.1.5乙方项目经理应做好员工工作情况的检查、并做好记录,以保证员工工作到位,每周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上周的员工完成的量清单,每月末须向业主提供下一个月的工作计划。 14.1.6乙方应制定完善系统的人员配备和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14.1.7乙方应保障派驻甲方的项目经理、工作人员及所聘请保洁员工合法权益,甲方不承担非自身原因引起的任何责任。 14.1.8为了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乙方需从物业费中每个月拨款500元给项目经理用以奖励优秀的员工。 14.2、甲方权利义务 14.2.1乙方若未按要求配齐工作人员,甲方有权利扣发相应人员所需的费用(按3000元/月计),费用直接从物业费中一次性扣除。 14.2.2若乙方未能及时向员工发放工资,而导致员工服务质量下降或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甲方将扣发物业费3000元/次,且甲方有权利将履约保证金作为工资先行付予员工,履约保证金缺口从下个月的物业费扣发补齐。 14.2.3甲方派员担任监督联系人,监督内容为中标供应商投标承诺、管理指标、各项管理制度、保洁标准等,甲方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或外部审核。 14.2.4甲方可根据乙方提供的工作量完成清单进行抽检,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每次扣发物业费500元。 14.2.5甲方有权利不定期组织服务质量测评,由甲方随机邀请不少于20名的师生员工代表参与测评。测评满意率应在80%及以上。若满意率不足80%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减当月物业费600元。满意率不足70%的,要求中标供应商限期整改。 14.2.6甲方对乙方服务不到位之处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应立即整改,否则每项次扣发物业费1000元。 14.2.7若乙方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达到3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 乙方: | 和协(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路15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8号宏利大厦写字楼17楼D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83442385 | 联系方法: | 0591-8818871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8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