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的委托, 就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采购项目名称 及编号
项目名称 :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YZZCCS-2018018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现采购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2 、本项目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在预算资金落实且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 1 年,连续续签不得超过 2 次,并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审批备案。
3 、预算金额: 48 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 ( 原件 )
2 资格声明 ( 原件 )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 原件 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
4 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
6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非代扣代缴税种
7 与第( 6 )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6 年度财务报告 (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 2018 年 2 月 6 日 上午 10 :3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8 年 2 月 6 日 上午 11 :0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广陵新城市民中心 1 号楼 5 楼
磋商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 广陵新城市民中心 1 号楼 6 楼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华玲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 年 2 月 6 日 上午 11 :0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广陵新城市民中心 1 号楼 6 楼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 一 )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华玲
电话 : 0514-82087195
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 9 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 1 号楼 4 楼 1418 室
邮政编码: 225006
( 二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 缪飞
联系 电话 : 17705271299
地址: 扬州市文昌中路 411 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保证金 金额为 人民币捌仟圆 整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 扬州市财政局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行 号: 103312015636
账 号: 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1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 (2018 年 2 月 6 日 上午 11 :00 ) 到达指定账户 , 并注明 项目编号 。(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九、 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 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磋商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 0514-82087162 )或交到交易中心。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