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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盈招字2016284: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01-03 15:09:54|作者:清洁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诚邀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1、项目编号:中盈(分)招字20162842、项目概况2.1招标内容:物业管理服务(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区域及绿化区域)。2.2服务供货商:1家2.3服务期限:1年。2.4采购预算:RMB76万元(大写柒拾陆万元整)供应商对所投内容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3、供应商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6年六个月缴纳税收(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3.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3.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不含暂定级);3.3供应商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前须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登记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出示以下证件:4.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月3至2017年1月9日,每日09:00 时至11:30 时,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6、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16日15:00(北京时间)。8、磋商开始时间:2016年1月16日15:00(北京时间)。9、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平房区二楼会议室。10、项目完成地点: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11、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 采购人: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879-8881054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      联系人:唐齐联系电话:13150795385       传  真:0879-2143621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邮政编码:665000 

附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