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工业园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50525]CX[GK]2017057
受永春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对[350525]CX[GK]2017057、永春县工业园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服务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525]CX[GK]2017057
2、项目名称:永春县工业园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服务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1永春县工业园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服务否496270(平方米)1106682.10 | 1106682.1 | 22133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信息安全产品(本项目不适用);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事业单位无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其他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投标人应具有福建省内的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是环卫行业协会认定的环境卫生作业丙级及以上资信等级(或A类及以上入闽备案企业资格) | 投标人应提供福建省内的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是环卫行业协会颁发的环境卫生作业丙级及以上资信等级证书(或A类及以上入闽备案企业证书)的复印件。 |
投标人应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书 | 投标人应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书的复印件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1-25 16:29 报名截止时间:2018-02-09 16:29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2-28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2-28 09:00,永春县八二三中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览城二楼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永春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中翰花苑四楼
联系人姓名:小刘
联系电话:0595-23862289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东海文创园中渌大厦2层201室
项目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0595-22507198、22507298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8-01-25
查看附件(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