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自贡市荣县城市管理局新城区新增面积卫生清扫保洁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荣政采招【2017】01号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行政区划四川省自贡市荣县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01-03 14:30采 购 人四川省自贡市荣县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荣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包个数1各包描述附件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一章 采购公告 荣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采购《荣县新城区新增面积卫生清扫保洁社会化服务项目》,现以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一、县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招标人):荣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单位(业主或称采购人):荣县城市管理局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类别:服务,标书号:荣政采招【2017】01号四、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荣县新城区新增面积卫生清扫保洁社会化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2-1荣县新城区卫生清扫,面积1150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详情,请下载项目标书。 2-2采购预算(投标控制价):¥936555元,超过最高限价报价的,报价无效,做无效投标处理。 2-3合同履约期壹年(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计算) 3、资金来源和付款方式:财政资金。中标成交后由双方按采购文件或合同约定事项付款。五、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通用或常规资格(或资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如果本处不详或有不一致的,请按第三章要求提供): 1-1持有效的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在“应商资格声明”中承诺); 1-4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1具有“洒水车、垃圾清扫车、封闭式垃圾清运车”各壹台,提供车辆行驶证(非投标人自有的,还必须提供租车协议或租车合同)复印件,另带原件备查。 1-4-2提供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备的机具、设备或劳动工具等(提供机具、设备或劳动工具清单,并提供实物照片); 1-4-3提供投标单位办公场所房产证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正在办理期间的,提供购房合同),如果是租房的,还必须提供租房协议。 1-4-4提供“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并附关证件(身份证、或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等);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应商资格声明”中承诺); 1-6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截止投标月前三年内); 1-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针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及其他相关要求(复印件盖投标单位鲜章,另带原件备查): 2-1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300万元以上(含本数); 2-2营业执照经营内容有“环境卫生管理”、或“城市垃圾清运服务”、或城乡(或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等内容(注:不含小区物业清扫保洁,建筑物、构筑物清扫、保洁和私人洗涤保洁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书发售方式免费,网上公开发布,详情下载项目标书,供应商不到现场报名。标书发售起止时间2017-01-03 14:30到2017-01-10 17:00标书售价免费,网上公开发布,详情下载项目标书,供应商不到现场报名。标书发售地点免费,网上公开发布,详情下载项目标书,供应商不到现场报名。投标截止时间2017-02-09 14:30开标时间2017-02-09 14:30投标地点荣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地点荣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网上公开发布,详情下载项目标书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荣县城管局,张先生15892226533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荣县政府采购中心,毕常彬,18990069668, 0813610295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荣县城管局,张先生15892226533备注六、供应商报名和投标资格的获得 1、我中心在报名环节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是否符合要求,以评审委评审结论为准。供应商应严格按此公告要求报名取得竞标资格,否则竞标无效,后果自负。 供应商交纳保证金后无论是否参加投标(含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的情况),只要不出现本采购文件或有关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中心都将如数及时退还其保证金(不计息)。 2、供应商报名及投标资格的获取方式: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通过其单位银行账户转账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报名获取投标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投标的供应商务必在规定的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把投标保证金足额转账到采购中心指定的账户中。我中心保证金专户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收到了供应商通过其账户转账交纳的保证金,即为报名成功。 2-1供应商报名缴投标保证金获取投标资格的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月10日17 时00分止(以采购中心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则为没按规定取得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竞标无效,后果自负。 2-2投标保证金¥18000元,收款人:荣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10990120000001995;内容:“荣政采招[2017 ]01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报名获取投标资格截止时间前通过其开户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如果以非投标人名义代理转账交纳的,投标无效。同时还应当在竞标文件中装订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供评审委审查,否则评标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其投标无效。 2-3如果竞标人提交虚假交款凭证骗取投标或中标的、或者银行账户未在公告规定的报名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收到其转账保证金的(评标时,招标人将根据评审需要及时提供网银到账明细账单、手机网银即时到账短信息或银行对账单供评审委核实),我中心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中标),并根据具体情节报监督部门处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通报。 2-4供应商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应当及时按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信息反馈登记表(详见附件)”要求填写好反馈表,发送到我中心指定邮箱,否则造成不利于投标人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联系人:毕常彬 电话18990069668、0813-6102958。七、采购开标会、投标和评定标 1、供应商签到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2月9日13时30分-14时30分,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和投标地点:荣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开评标时间:招标人将在2017年2月9日14时30分举行 “采购开评标会”,投标人应派全权代表在招标人的“投标签到表”上以书面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参加本次采购开评标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O一七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