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监利县城市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服务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01-26 19:32:49|作者:清洁吧

招标公告

监利县城市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服务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GGZY2017-84

依据监利县政府采购计划监采计[2017]697号,潜江市华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利分公司受监利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就监利县城市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服务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监利县城市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服务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JLGGZY2017-84

二、项目概况

1、特许经营处置范围:监利县现有建成区,以及今后城市建设发展建成的区域内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消纳处置。

2、实施地点:监利县。

3、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服务特许经营权期限:10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具备承担该项目投融资能力、并具有固废垃圾处理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地、停车场。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垃圾处置利用经营资格。

4、投标人必须在中标后二十日内购买符合建设部令第135号规范的建筑垃圾处置作业运输车辆20台、挖掘机和装载机等工程机械各一台,并统一车辆外观着色和标识,所有运输车辆必须要有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且必须安装行驶和装卸记录仪。

5、投标人必须具有20亩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缴费凭证)

6、企业财务良好。提供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7、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网员证;

8、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在2018年2月2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至如下账户,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户 名: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200162718605300532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利支行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至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银行进账单回执单装入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此项目名称(监利县城市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服务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在监利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县政府机关院内3号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出售不采取邮购方式。

2、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

①投标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③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

⑤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⑥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网员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局5楼);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定标会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监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ianli.gov.cn/

监利县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tb.jianli.gov.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利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联系人:梁剑 电 话:13797509055

招标代理机构:潜江市华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利分公司

地址:监利县百晟首府5号楼2单元303室

联系人:何军

电 话:18272204470


2018年 1 月 26 日

竞价报名地址: 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1801/notice_VGWfF941vdPk0KE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