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竞争性磋商公告:环城绿带监控预警中心物业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8-01-27 14:26:52|作者:清洁吧


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青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环城绿带监控预警中心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社会统一信息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未实行三证合一的需另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有物业管理经营范围的营业资质,同时具备公安部认证的自行招用保安人员单位备案证明;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环城绿带监控预警中心物业服务项目2、招标编号:SHXM-00-20180126-276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QLZB-ZFCG2018-0125)3、预算编号:00-18-06724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黎安路环城绿带监控预警中心位于上海市环城绿带闵行段,是上海市公共绿地建设事务中心市级防火监控预警中心,主要布置有监控室、档案室、资料室、值班室以及满足上海市公共绿地建设事务中心全单位的办公(单位编制数30人)需要,中心室外停车场、道路、绿化面积5600平方米,一栋办公楼和一栋餐饮食堂楼宇,办公楼一栋共两层,总建筑面积959.14平方米,该中心已于2016正式投入运行。5、交付地址:黎安路328号6、交付日期:2018-02-10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8、采购预算金额:487360.00元(国库资金:487360.00元;自筹资金:0.00元)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供应商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2)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01-26 16: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2-02 16:3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1)具有社会统一信息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未实行三证合一的需另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自行招用保安人员单位备案证明。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1-26 16:30:00至2018-02-02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02-08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2、磋商时间:2018-02-08 13:30:00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田林路142号1101室2、磋商地点:田林路142号1101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供应商除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响应文件外,还必须提交书面的响应文件(递交份数:2套,无需区分正、副本)。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无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公共绿地建设事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青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制造局路130号1704室地址:田林路142号1101室邮编:200023邮编:200233联系人:许元联系人:潘海生电话:51586296电话:15821998709传真:52236270传真:021-64737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