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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物业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2018-01-27 16:13:03|作者:清洁吧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物业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信息时间:2018/1/26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物业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物业服务项目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从2018年1月26日起至2018年2月1日止。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 购 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提供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物业服务。

预算金额:140万元/年

二、论证组专家名单


序号姓名单位及职称备注1王宏宝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师2李萍生中国人民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法律3刘军肥东县房产管理局,经济师4张劲松合肥学院,副教授5陈侠合肥群盛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师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项目简介

合肥要素市场前期物业服务由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驻要素市场后,根据工作需要,与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内部物业服务合同,现合同已到期。

(二)项目内容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着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的服务工作,是全市对外交流、展示公共资源交易队伍形象的窗口单位,尤其是对外办事大厅、开评标场所人员流量巨大、情况复杂。由于合肥要素市场前期物业配备的人员是为要素市场公共区域服务的,为维持办公秩序,预防突发性事件,营造良好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进行,须在交易中心各楼层另外配备必要的保安、保洁、客服人员。

(三)单一来源对象

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论证结论

1、合肥要素市场作为一栋整体建筑,共用设备设施是不可分割的,按规定应作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若由多家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易造成管理混乱、职责不清。

2、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相关规定,该项目符合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规定。

3、合肥要素市场前期物业服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原物业服务合同于2017年12月30日到期后,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续签了物业服务协议,续签服务期为2017年12月31日至2019年12月30日。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具备承担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物业服务的综合实力。

综上,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论证小组一致建议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物业服务 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内部物业服务。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全称)、地址及提供的货物说明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黄山路468号通和大厦1号楼19层

内容说明:提供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物业服务

五、采购单位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

联系人:邵华 联系电话:0551-66223898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合肥市公管局业务处(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604室,联系人:代巍,联系电话:0551-66223523,传真:0551-66223524。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