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流域巴东段清漂保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01-29 15:02:07|作者:清洁吧
清江流域巴东段清漂保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清江流域巴东段清漂保洁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一、采购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清江流域巴东段清漂保洁项目2.项目概况:本项目由县政府《关于清江巴东段河长制工作专题会议的纪要》(〔2017〕27号)决定实施;采购人为:巴东县水布垭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生态文明以奖代补资金及生态文明建设奖励资金;建设地点:清江流域巴东段;主要建设内容:维护河道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长期持续利用,对河道漂浮物进行清理、打捞、运输、无害化处理。3.采购范围及时间:清江流域巴东段2017年8月-2020年8月的清漂保洁(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4、采购预算:50万元/3年(其中第一年为20万元、第二年、第三年每年为15万元,此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此预算的为投标无效)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6.其他:无。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法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资格审查方式1.本次竞谈实行资格后审;2.竞争性磋商时,提供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正本需加盖公司鲜章。应提交的相应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如下:(1)具备水域清漂作业资质,清漂船只必须证照齐全,符合交通港航管理部门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所有证件复印件需盖公司鲜章);(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在全国范围内未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或受过处罚但期限届满的书面声明;(5)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巴东县水布垭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15335850033)报名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8日17:30。五、响应文件的提交1.提交时间:2018年2月8日上午08:30至09:00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18年2月8日上午09:00提交地点:巴东县水布垭镇人民政府2楼会议室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六、发布公告的媒体本公告在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七、联系方式采 购 人:巴东县水布垭镇人民政府联 系 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15335850033刘先生 联系电话:186639216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