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丹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徐家汇街道环境保洁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 (2)供应商具备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类别专业须包括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徐家汇街道环境保洁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104-102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DLZB-2017-002)
3、预算编号:07-16-z9530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负责徐家汇辖区所有街坊道路或、背街小巷区域及其绿化地的保洁工作。(二)负责徐家汇居民区内部整治的垃圾清运工作。(三)负责清运徐家汇辖区道路两侧被偷倒的无主垃圾。(四)负责徐家汇辖区售后房无物业小区的临时抽调污水工作。(五)负责各类检查、测评、自然灾害时的应急保障工作。(六)完成徐家汇街道安排的其他保洁清扫要求。
5、交付地址:按采购人要求。
6、交付日期:按采购人要求。
7、采购预算金额:330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330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谈判享受相应优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1-06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1-13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 2)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税务登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 6)具备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类别专业须包括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01月06日至2017年01月13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理人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428号535室上海丹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验证,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资料及公司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只有报名通过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请自行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2-04 15: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2-04 15: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428号535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428号53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2)具备上网信号及可用流量的无线网卡; (3)纸质响应文件2套(一正一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