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 (2)投标人应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7]第164号)中规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2、招标编号:SHXM-15-20170103-434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JJCZB2016108)3、预算编号:15-614018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坐落于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378号 建筑面积:12476平方米。其中: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为车库。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6、交付日期:服务期限为2017年3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7、采购预算金额:8500000(国库资金:8500000;自筹资金:0)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1-0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1-12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2017-02-07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开标时间:2017-02-07 10:00。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2、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无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松江区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http://zgzx.songjiang.gov.cn)、“松江区财政网”( http://czj.songjiang.gov.cn)和“松江区门户网”( http://www.songjiang.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2017年1月13日上午10:00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方,招标方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松江区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松江区财政网”和“松江区门户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 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