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 |
关于西安市碑林区城市道路保洁治理第三方测评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碑林区城市道路保洁治理第三方测评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城市道路保洁治理第三方测评项目(二次)二、采购项目编号:ZD0817-325ZBL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地 址:雁塔北路23号联系方式:029-62523605 何锐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2号楼D座10层联系方式:029-88489987 王真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西安市碑林区城市道路保洁治理第三方测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项目用途:城市道路保洁治理测评项目性质:财政拨款项目预算:人民币390000元。六、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供其身份证);3、供应商须提供2016全年度的财务报表、2017年至少1个月的企业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2017年至少1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4、参加本次磋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6、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磋商。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6、《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八、磋商文件发售:1、发售时间: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资料:(1)对购买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2号楼D座10层业务部3、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九、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磋商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前递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2月11日下午14:30前2、磋商时间:2018年2月11日下午14:30。3、磋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2号楼D座10层会议室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对外公开发布。采购项目联系人:王真(招标八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489987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账 号:61001920900052574742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2018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