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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梅渚镇大梁村农村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运作项目招标公告

2018-01-31 14:17:32|作者:清洁吧

为进一步做好大梁村农村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工作,规范作业管理及提高村域范围农村清洁水平,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招标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郎溪县梅渚镇大梁村村民委员会

2、工程名称:郎溪县梅渚镇大梁村农村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运作项目

3、工程地址:大梁村村域范围

4、招标范围:大梁村村域及所涉石巷、老庄、小良前、小良后、新村、杨家湾、上湾、王家元、东方、路东、石村、吴家湾、大梁一、大梁二、刘村、五里、钱村、杨树坝、派出、王家冲、九家庄、朱村北、施家庄、西方、郭村、牛马、赵家湾、藕坝28个自然村范围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其具体要求为:

①全村域及所涉自然村内范围垃圾清捡、垃圾清运、垃圾处理(运至垃圾中转站)、垃圾配套设施的使用和管护等。

②村级道路及沿线可视范围的垃圾清捡、垃圾清运、垃圾处理(运至垃圾中转站)、垃圾配套设施的使用和管护等。

③全村域自然村外围沟渠、塘坝、竹木林及公共区域的垃圾清捡、垃圾清运、垃圾处理(运至垃圾中转站)、垃圾配套设施的使用和管护等。

④郎溪县梅渚镇大梁村农村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承包合同

⑤招标人临时安排突击性工作及其它工作。

5、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6、本招标年预算价:230000.00元;中标价(承包价预算价下浮00.00%):230000.00元。

7、承包期限:一年(最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8、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9、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6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三年内】;

4、近三年来(自2015年1月1日)具有2项及以上农村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承包价款不低于本招标预算价)。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资料时,请报名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方可办理报名及领取招标资料手续:

1、企业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报名领取招标资料者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三年来(自2015年1月1日)2项及以上农村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带原件核查);

特别说明:报名单位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招标单位仅审核资料内容,若报名者提供虚假资料或有限制其投标的处罚或不良记录,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报名领取招标资料时间、地点及费用:

1、时间:2018年1月31日~2月2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不办理报名及领取招标资料手续,请报名单位合理安排时间。)

2、地点: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园区管委办;

3、招标资料费用:人民币300.00元。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2月5日14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投标人代表凭本工程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到参加开标会,否则拒绝其投标;

4、凡是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招标人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2月5日14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投标人代表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许燕

2、联系电话:15956335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