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大梁村农村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工作,规范作业管理及提高村域范围农村清洁水平,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招标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郎溪县梅渚镇大梁村村民委员会
2、工程名称:郎溪县梅渚镇大梁村农村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运作项目
3、工程地址:大梁村村域范围
4、招标范围:大梁村村域及所涉石巷、老庄、小良前、小良后、新村、杨家湾、上湾、王家元、东方、路东、石村、吴家湾、大梁一、大梁二、刘村、五里、钱村、杨树坝、派出、王家冲、九家庄、朱村北、施家庄、西方、郭村、牛马、赵家湾、藕坝28个自然村范围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其具体要求为:
①全村域及所涉自然村内范围垃圾清捡、垃圾清运、垃圾处理(运至垃圾中转站)、垃圾配套设施的使用和管护等。
②村级道路及沿线可视范围的垃圾清捡、垃圾清运、垃圾处理(运至垃圾中转站)、垃圾配套设施的使用和管护等。
③全村域自然村外围沟渠、塘坝、竹木林及公共区域的垃圾清捡、垃圾清运、垃圾处理(运至垃圾中转站)、垃圾配套设施的使用和管护等。
④郎溪县梅渚镇大梁村农村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承包合同
⑤招标人临时安排突击性工作及其它工作。
5、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6、本招标年预算价:230000.00元;中标价(承包价预算价下浮00.00%):230000.00元。
7、承包期限:一年(最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8、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9、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6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三年内】;
4、近三年来(自2015年1月1日)具有2项及以上农村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承包价款不低于本招标预算价)。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资料时,请报名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方可办理报名及领取招标资料手续:
1、企业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报名领取招标资料者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三年来(自2015年1月1日)2项及以上农村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带原件核查);
特别说明:报名单位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招标单位仅审核资料内容,若报名者提供虚假资料或有限制其投标的处罚或不良记录,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报名领取招标资料时间、地点及费用:
1、时间:2018年1月31日~2月2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不办理报名及领取招标资料手续,请报名单位合理安排时间。)
2、地点: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园区管委办;
3、招标资料费用:人民币300.00元。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2月5日14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投标人代表凭本工程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到参加开标会,否则拒绝其投标;
4、凡是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招标人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2月5日14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投标人代表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许燕
2、联系电话:15956335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