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盛梅墟市场保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沁盛梅墟市场保洁服务项目品目
服务
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梅墟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宁波市公告时间2018年01月31日 19:2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1月31日 00:00 至 2018年02月09日 00:00招标文件售价¥3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9日16:00之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bhtz.gov.cn/col/col82101/index.html )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2采购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如采购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供应商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递交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相关资料的,采购代理机构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采购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采购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bhtz.gov.cn/col/col82101/index.html )首页查阅《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开标时间2018年02月26日 14:00开标地点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江南路与创苑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楼307室预算金额¥48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严旻瑜项目联系电话89076310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梅墟街道办事处采购单位地址宁波国家高新区梅墟街道枫香路378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4-88483155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公路598号A幢10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4-89076310
沁盛梅墟市场保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1-31 | |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沁盛梅墟市场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品目名称主要内容/沁盛梅墟市场保洁服务项目梅墟菜场范围内公共区域(含公共厕所)保洁服务,除有主摊位内部。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预算:480000元/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保洁服务; 3.3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9日16:00之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bhtz.gov.cn/col/col82101/index.html )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2采购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如采购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供应商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递交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相关资料的,采购代理机构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采购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采购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bhtz.gov.cn/col/col82101/index.html )首页查阅《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采购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资料下载 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75、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他事项,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3150198513600000826-000066(虚拟子帐号); 温馨提示:上述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5.2 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23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7205983(建设银行高新区支行)。 5.3 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5日内退还,退还时需提交合同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南楼三楼325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事宜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5.4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2)请勿使用 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 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银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请选择 异地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2月26日14:00(北京时间) 6.2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6.3开标地点: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江南路与创苑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楼307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7.1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网页地址:http://www.nbhtz.gov.cn/col/col82101/index.html) 7.2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八、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九、其他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自己负责。 十、采购人(代理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高新区沁盛梅墟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74-8791151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10楼 联系人:魏小娥 电话:0574-87360849 传真:0574-873608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