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廉江市青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廉江市青平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881-201701-287002-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廉江市青平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357,509.3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地级市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类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由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如没注明有效期的,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内容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1月05日 至 2017年01月1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路33号一号楼40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25日15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路33号一号楼404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01月25日15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路33号一号楼404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1 月 05 日 至 2017 年 01 月 11 日止。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