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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十八个村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2018-04-02 12:55:40|作者:清洁吧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十八个村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已由辽源市西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任务通知书编号:LYXAZC2018-03-018号批准采购。招标人为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十八个村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2.2服务地点: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

  2.3项目预算:199万元

  2.4招标内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村内保洁,将垃圾收集统一运送至辽源市天楹垃圾焚烧场。(详见招标文件参数部分)

  2.5招标编号:TXZB-2018-007

  2.6付款方式:三年内付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包括:城市及农村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小区物业管理;小区道路及卫生保洁、公厕卫生管理;环卫设备、设施清洗保洁、维修、保养;),并具备提供本次服务的能力。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本项目全过程授权委托人不得擅自更换,如随意更换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日至 2018年4月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8:30时至11:30时,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辽源市经开区金领国际E座103门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4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高新区卫星路8722号中天大厦)。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辽源市政府门户网、辽源市西安区政府门户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秀

  电话:0437-3635290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吉林省辽源市经开区金领国际E座103门市

  联系人:柳傲

  电话:0437-3628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