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及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质疑答复
2018年04月02日 12:3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及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大庆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4月02日 12:3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4月02日 12:14 至 2018年04月13日 1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4月13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预算金额 | ¥21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梁卫娜_综信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9-4671753 |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庆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60650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9—4671892 |
DZC20180224项目各供应商:
DZC20180224大庆市龙凤区卫生管理站道路养护材料采购项目有关问题进行了答复,具体答复如下:
一、问题:
商务文件评审办法打分项条款中第4项执业资格中第4小项和第5小项要求“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水暖维修工职业资格证原件得5分”,“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绿化工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得5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年10月24日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没有“水暖维修工”和“绿化工”资格评定内容,经咨询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目录中未体现的工种为已取消职业资格认证的工种,故认为此项评分不合理。
采购单位答复:
我单位已经咨询大庆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2017年9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虽然没有“水暖维修工”和“绿化工”资格评定内容,但曾经以前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而我单位也将有效的水暖职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绿化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得分条件,经综合考虑,质疑中涉及的打分项目不予更改。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