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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物业设备设施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1-06 14:43:56|作者:清洁吧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2017年物业设备设施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委托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均可前来参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南京电信2017年物业设备设施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JSZBZB20170014
2.3实施地点:江苏省
2.4项目规模:约60万元/年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
2.6比选范围:南京电信维护责任范围内及物业外包区域内,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巡检养护和维护,及时排除故障;物业设备设施档案资料的建立、更新和保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中的服务区域及服务内容。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9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采购人将统一组织参选报名并对参选人提交的参选文件进行审核。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参选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经营权和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分支机构则需提供上级法人的资质文件及授权证明。企业注册资金必须在300万元(含)及以上,且经营范围应涵盖物业服务等。提供全套有效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果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1.2参选人应为专业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企业资质必须达到国家二级物业管理资质。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1.3参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较高专业能力和良好服务意识。提供最新两年(2014年至2015年)年度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税务鉴证报告。
3.1.4参选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就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以往发票证明及承诺书。
3.1.5参选人须具备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承诺书)
(1)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应急保障能力、质量保障能力;
(2)拥有相对稳定、具备较高素质和良好服务意识的工作团队,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质量保证,服务到位;
(3)中选单位若中选后,主体业务不得分包转包。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
(5)参选人资格申请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6)参选人近三年期间,发生过重大的管理责任事件,不良行为记录。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由评审委员会对参选人资格要求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参选人为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单位不得参与后续参选。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二楼物流部会议室。
5.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5.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参选文件的递交
6.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13日14时30分。
6.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为南京市中央路2号多媒体大楼419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4参选文件的语言:中文。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