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庆元县环卫处就庆元县环卫处垃圾直运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QYZFCG2018-007
二.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 庆元县环卫处垃圾直运车项目 | 1 | t庆元县环卫处 | 50万元 | 见文件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标项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时间:2018-04-03至2018-04-2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8:00
2. 报名/发售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
3. 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8-04-24 14:30:00
七. 投标地址: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庆元县濛洲街222号四楼417)
八. 开标时间:2018-04-24 14:30:00
九. 开标地址: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庆元县濛洲街222号四楼417)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标项一: 10000.00元
交付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收款单位(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银行账号:201000015435743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投标商报名表(原件),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位置:网上办事指南-其他-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程序-财务程序(一)
3、采购文件的更正、澄清、答疑、补充等文件(如有),也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jzfcg.gov.cn)网上公布并下载,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网上信息,不再另行通知,未关注相关网站而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4、现场手工录入报名的供应商(非登记注册),其一旦被确定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应按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申请成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否则不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验收:设备安装完成且试运行正常后进行验收,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需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需符合技术参数且通过质检。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周小敏
联系电话:0578-6271187
传真:0578-6271187
地址: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庆元县濛洲街222号四楼)
2、采购人名称:庆元县环卫处
联系人:姚铮颖
联系电话:0578-6059968
传真:0578-6380593
地址:庆元县龙湫路3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庆元县财政局
联系人:胡守贤
监督投诉电话:0578-6221551
传真:0578-6221551
地址:庆元县濛洲街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