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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17-01-06 17:26:02|作者:清洁吧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华中科技大学的委托,对其“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物业管理项目 href="">WHFW20175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2、招标内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校区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预算总金额为280万元。

同济医学院占地面积266932┫(其中:绿化面积75201┫、道路和硬质地面积19300┫、公房行政楼、教学楼建筑、学生公寓建筑、家属区建筑面积172431.00┫。

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物业机构的管理;校园公共卫生;校园绿化养护;学生公寓物业;留学生公寓物业;公房(教学实验楼、大小教室、办公楼等)物业;图书馆物业管理;家属区物业;房屋及校园设施维修维护;配合节水节电管理;学校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为学校基建、维修提供后勤保障;应急事项处置;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资产管理及设施设备维护;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和甲方交办的其他事项。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即为无效投标。具体项目内容、管理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三、服务期:1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在武汉市设有完善的服务机构和业务人员,能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和紧急服务,并提供本地服务机构和人员配备相关证明材料;

(三)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四)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在招标时则将同时被拒绝;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还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证书;

(2)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  必须获得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在2017年1月6日起至2017年1月13日止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书及开票资料【含1)开票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4)单位联系电话及开户行及账号】,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湖北招标五楼5031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需邮购招标文件,请书面通知我公司,我公司将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邮寄。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与开标地点: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湖北招标五楼一号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如果投标单位所投投标文件中包含第十八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中强制要求采购的产品,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第十八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所投产品并进行标识确认。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如果投标单位所投投标文件中包含属于第十六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应遵循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