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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嵊州市铁路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采购的嵊州市铁路项目(杭绍台铁路)房屋拆除和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2018-04-03 16:12:57|作者:清洁吧

浙江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嵊州市铁路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采购的嵊州市铁路项目(杭绍台铁路)房屋拆除和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02 09: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就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ZY-F20180308ZYN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元)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平方米)

备注

1

房屋拆除和垃圾清运

1项

808080

14.80元/平方米

杭绍台铁路54600㎡。

注: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2、特定条件: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房屋拆迁服务内容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且联合体牵头人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房屋拆迁服务内容的单位;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10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6:30。

2、发售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华汇大厦南楼4楼

3、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的报名无效。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文件(每页需加盖公章):

1、提供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000.00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山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168564813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4月26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华汇大厦南楼4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4月26日9时30分整在浙江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华汇大厦南楼4楼)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登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4、同时采购的有①嵊州市铁路项目(金甬铁路)房屋拆除和垃圾清运服务项目②嵊州市铁路项目(杭绍台铁路)两侧房屋拆除和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两个项目,每个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两个项目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项目。先开①嵊州市铁路项目(金甬铁路)房屋拆除和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后开②嵊州市铁路项目(杭绍台铁路)两侧房屋拆除和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两个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嵊州市铁路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尹志军

联系电话:13506756802

地址:嵊州市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浙荣

联系电话:0575-83227198

传真:0575-83121328

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华汇大厦南楼四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嵊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337168

传真:0575-83337168

地址:嵊州市国资大楼1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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