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桓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长乐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荔湾区长乐社区西湾阳光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 谈判重招)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长乐社区西湾阳光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 谈判重招)
项目编号:HYZB000916FW-02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1月06日 14:21 至 2017年01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广州市西湾路148号金羊大厦604
三、其它补充事宜: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01月06日 14:22 至 2017年01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7年01月17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7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长乐社区居民委员会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1月17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长乐社区居民委员会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东桓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长乐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就广州市荔湾区长乐社区西湾阳光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重招)在广州市荔湾区长乐社区居民委员会于2017年1月5日上午10:00进行重新公开招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只有广州市海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广东粤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本项目因第一点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重新公开招标失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政府采购方式第三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本项目因第一条“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现转换招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长乐社区西湾阳光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 谈判重招)
(二)项目编号:HYZB000916FW-02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6日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一)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月6日公告之时起至2017年1月16日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三)投标报名方法: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1月6日起至 2017年1月16日期间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桓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148号金羊大厦604—604A)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五、踏勘现场及招标答疑会
(一) 本项目自行踏勘现场 |
(二)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7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长乐社区居民委员会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1月17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长乐社区居民委员会
所有投标人都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次招标项目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广东桓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官网(www.huanyuzhaobiao.icoc.in )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