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港商务大厦项目物业服务外包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特区建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发展公司)为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区建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受托管理金港商务大厦项目。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金港商务大厦项目物业服务外包单位。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一)物业项目名称:金港商务大厦
(二)物业项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大铲湾港区辅建区
(三)物业项目概况:金港商务大厦项目,总占地面积41537.07平方米,建筑高度为98.25米,地上最高层数为22层,总建筑面积150229.6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3697.53平方米,其中,办公70488.14平方米,商业23209.39平方米,地下层数为2层,地下建筑面积为48589.79平方米,设置地下车库和人防,停车库面积为38932.03平方米,公用设备用房面积9657.76平方米,地上停车位249,地下停车位1011,招商中心接待区面积1026㎡,展厅面积1004㎡,样板房360㎡,电梯前厅105㎡。
二、招标范围
(一)金港商务大厦项目物业服务外包。
(二)预计接管日期:2018年。
(三)服务期限:三年
1、招商中心案场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该服务的服务期限为招商中心案场开放之日起之后的12个月,服务期暂定12个月,招标人根据招商情况可提前结束或延长服务期限。
2、物业管理筹备及运营期物业服务
按照项目责任界定,本阶段分为两个阶段,即物业管理筹备阶段和运营期物业服务阶段。预计物业管理筹备阶段为3个月,其中承接查验(含户内查验)、现场看管、开荒保洁等启动时间以项目实际情况分开启动。运营期物业服务阶段为36个月,从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其中,运营期物业服务费用根据金港大厦招商入住率不同分为入住率50%以下和入住率超过50%。
3、以上各服务阶段期限可以有重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由招标人依法自行确定):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有物业管理服务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条件在招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目前独立管理的规模在5万平方米(含本数)以上的写字楼物业或综合体物业不少于3个。
三、招标其它相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6日
2.报名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辅三路大铲湾商务中心A107;
3.报名需递交资料(招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投标申请人需递交的资料,下列内容为参考文本):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
(3)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目前在管项目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体现签约合同主体和服务时间即可)
投标申请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欺诈,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一切后果由该投标申请人承担。
(一)投标人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
(二)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三)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
招标人:深圳市特区建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480147689、0755-23049867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