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顺城区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
(发布时间:2018年4月9日 来源:顺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
抚顺市顺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抚顺市顺城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抚顺市顺城区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CQ2018-002),通过一般询价方式组织政府招标,择优选定合格的投标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采购项目基本内容 1、项目名称:抚顺市顺城区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范围:物业服务(具体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3、最高限价: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元)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1年)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6、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7、服务要求:达到采购单位满意 8、付款方式:按月支付,甲方留取全年物业费总额的8%做质保金 9、本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 4.具有2个及以上物业业绩(提供相关书面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8年04月12日16:30时前(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 13:30---16:30北京时间),有意投标的单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原件到顺城区政府二楼207室(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1号)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领取询价响应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2、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四、本项目在公告发布期间或询价文件获取后,如对本项目有异议可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递交到顺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招标人。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2日16:30时前。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3日 13:30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政府一楼101会议室(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1号),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4、投标文件份数:共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需加盖公章),投标文件要密封在档案袋中,开标前不得开启封。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参照询价文件内的范本。 六、评标原则 竞争优选,以合理低投标价报价为评定主要依据的原则,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如果供应商投标报价相同,按供应商报价先后顺序等综合因素择优选择。 七、违规责任 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公告要求,正确报价。供应商因报价失误导致报价无效,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暂停或取消参与项目资格,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直至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一)提交书面材料放弃成交的; (二)不履行报价承诺或放弃成交但拒不提交书面材料的; (三)成交后,因产品质量或违约等行为被采购人书面投诉并查证属实的; (四)提供盗版软件,或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的; (五)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证明的; (六)与其它供应商串通围标、串标谋取成交的; (七)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八、本项目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采购人或顺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联 采购人:抚顺市顺城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6-1号 联系人:鞠明鹏 联系电话:13704931727 采购代理机构:抚顺市顺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1号(顺城区政府大楼207室) 联系人:高辉 联系电话:024-57503995 抚顺市顺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4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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