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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分析科学研究院实验室全自动玻璃器皿清洗机谈判公告

2017-01-09 15:51:53|作者:清洁吧

山西种能科技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分析科学研究院的委托就“实验室全自动玻璃器皿清洗机”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ZNJC2017-001

    二、项目名称:实验室全自动玻璃器皿清洗

    三、预算金额:(大写)贰拾玖万伍仟元整;(小写)¥:295,000.00

    四、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一包,谈判人可以对其进行响应,响应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实验室全自动玻璃器皿清洗

1

进口设备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4、交货地点:山西省分析科学研究院

    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

    4、上述三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5、如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6、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7、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8、近半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9、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复印件或原件);

    10、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月9日起至2017年1月11日止(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5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包(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

    4、未进行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做无效响应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月12日下午14时00分

    2、地点: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5室(会议室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