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2018年04月09日 11:1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郓城县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郓城县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菏泽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4月09日 11:1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1900年01月01日 00:0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郓城县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郓城县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郓城县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DLRHZ-201888015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4月8日
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社会信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生产厂家;投标车型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范围内产品,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并免征购置车辆附加税(5包小型电动扫路车除外);所投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
变更为: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社会信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生产厂家;投标车型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范围内产品,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并免征购置车辆附加税(无免征的由厂家承担免征费用);所投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4包小型机械扫路车、5包小型电动扫路车除外)。
原采购信息内容:
八、报名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
4. 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范围内产品证明、免征购置车辆附加税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截图)(5包小型电动扫路车除外);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为:
八、报名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
4. 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范围内产品证明;免征购置车辆附加税证明或厂家承担免征费用证明;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包小型机械扫路车、5包小型电动扫路车除外)。
因供应商资质变更,故报名时间顺延,为2018年4月10日起至2018年4月16日,每天上午 9 时 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郓城县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853053337
地 址:郓城县东门街33号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淑芳
联系方式:18053079299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怡科产业基地B1座11楼
日期: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