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茶院乡许民村卫生保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29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宁海县茶院乡许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宁海县茶院乡许民村卫生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ZC-2018-006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内容、期限及简要技术需求
1、 采购项目的内容及要求: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范围 |
一 | 宁海县茶院乡整个许民行政村卫生保洁、垃圾桶收集清运、清洗、垃圾处理中转站管理服务、保洁车辆正常使用等 | 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三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招标人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后,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如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 宁海县许民村(包括许家山、民户田、许家、亦长坪自然村、许家山所有古道、小庵村、博物馆广场、老年会广场、四贤广场、所有道地、水库、公园、景点等、下同)村内保洁、村内厕所保洁、村内垃圾清运、游客中心、除草、沟渠清理、河塘清理、“牛皮癣”清理及墙缝清理、垃圾桶收集清运、清洗服务、垃圾处理中转站管理、保洁车辆正常使用等、确保承包区域内全部道路,做到全日制清扫保洁,无垃圾和污染物等。。 |
2、采购预算:15万元/年。
3、服务期限:
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三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招标人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后,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如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关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且同时具备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道路保洁或环卫保洁的独立法人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 2018年4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11:00时 ;下午14:0 0时-16:00时
6、购买采购文件地点: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海县气象北路309号二楼)。
7、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邮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购买时应出示的资料:
(1)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4月9日14:00(北京时间)。
9、投标和开标地点:宁海县茶院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茶院成校一楼阶梯教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10、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没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网银、电汇、支票、汇票、本票等采购人认可的非现金形式。
本次采购有关的款项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江北支行
户名: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第一分公司
账号:33101983736050514338
截止时间:2018年4月8日 16 :30 时前实际到账。截止时间实际未到账者,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1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5年0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彩色扫描件(编入正本),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104。
13、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包括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响应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14、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海县茶院乡许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地址:宁海县茶院乡许民村
联系人:叶书记 联系电话:13777299333
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宁海县气象北路309号二楼
联系人:葛馨馨
联系电话/传真:0574-83557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