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轨道交通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潜在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物业保洁、食堂员工工作服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1.2.项目编号:SZGW-XJ-2016-077
1.3.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货物清单
1.4.交货地点:轨道大楼(干将西路668号)
1.5.交货方式:按采购人要求交货,落地交货
1.6.交货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5天内按通知数量完成供货
1.7.采购预算:26048.00元(大写:贰万陆仟零肆拾捌元整)
2.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询价内容在其经营范围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供货能力;
(4)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
3.质保要求
供应商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货品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质保期服务,但至少应为12个月,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交货之日起计算。
4.报价要求
4.1.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响应供应商对“货物清单”中的所有货物都应报齐,如有报价缺漏项,其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4.2.响应供应商需以“附件2:报价单”的格式,按照“货物清单”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单的序号等应与货物清单一致,如报价项与需求项有实质性偏离的,则按缺漏项处理。
4.3.响应文件报价均为非选择性一次性报价,均为现场交货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深化设计、知识产权、材料、人工、机械、制作加工、运输、装卸、包装、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利润、风险、检测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4.4.如采购人对该询价项目有澄清说明,响应供应商应以澄清后的要求进行报价。
4.5.本项目响应有效期应在响应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
4.6.响应文件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响应报价。
4.7.采购内容中供货清单所列数量为预计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采购方的实际订购数量为准。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采购清单所列物资的单价固定不变,以后如有增加采购,产品单价按本合同单价执行。
4.8.采购人提供样品,各响应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到采购人处看样。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样品的样式、材质等要求提供产品。
4.9.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写明本次报价的税率。
4.10.响应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料负责,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11.最低的评审价是成交的重要条件但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5.响应文件组成及递交
5.1.响应文件组成
(1)响应函;
(2)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单;
(3)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响应供应商授权代理人授权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经办的无需提供);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新版营业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提供税务登机证副本复印件);
(6)售后承诺
5.2.响应文件包括5.1款的全部内容,格式详见附件2。
5.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且应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5.4.成交单位需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
5.5.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1月13日9:00至11:00(节假日除外),逾期递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6.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4楼1405室。
5.7.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公告有关交货方式、交货时间、响应有效期、技术参数和功能、质量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5.8.若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人将另行处理。
6.无效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文件不参加询价采购:
(1)响应文件响应函和报价单未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询价公告要求的;
(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
(4)响应报价高于询价公告设定的采购预算;
(5)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公告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6)响应供应商不接受对其报价文件算术错误更正的;
(7)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9)缺漏项数量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
(10)询价公告规定的其他认定否决的情况
7.评审小组
7.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7.2.1.与响应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公正评审的;
7.2.2.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响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7.3.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4.评审: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8.评审办法
8.1.对于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响应供应商,以不含税价作为评审价。对由于成交供应商报价时声明税率错误导致采购人少抵扣增值税款的部分,采购人付款时有权给予相关扣回。
8.2.本项目采用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最低评审价评审法。不允许缺漏项,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评审价相比最低的响应供应商推荐为该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人,次高者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注册资金大者列前。仍相同由评标委员会用抽签的方式决定成交候选人。
8.3.评审小组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改变本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9.报价文件算术错误更正
9.1.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小数点明显错误的除外;
9.2.单价乘数量之和不等于总价,如果数量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9.3.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询价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相关权利。
10.项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采购项目应予终止:
10.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2.响应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估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0.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疑问澄清
对本次询价公告的疑问,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天前,可按本询价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联系。
12.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采购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和其他响应供应商,不负责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13.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成交人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性能、交货时间等要求供货,要求变更,除非原生产厂家出具了型号规格已停产或替代的证明文件,且停产、替代时间是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并获采购人书面同意,否则,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该合同项下该货物合同价格50%的违约金。
1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价公告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mtr.com/)上发布。
15.监督部门:苏州轨道交通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综合部党群。
附件1:货物清单
附件2: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3:合同文本
附件1:货物清单
货物清单
序号 | 物料 编码 | 物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具体要求 | 备注 |
1 | 590060000004 | 保洁春秋 工作服 | 套 | 74 | 面料要求:涤棉面料:棉35% 涤65% (上衣翠兰F14,下裤黑色F39)内衬要求:涤纶 | |
2 | 590060000005 | 保洁夏季 工作服 | 套 | 74 | 面料要求:涤棉面料:棉60% 涤40% (上衣米色K3,镶咸菜色边,下裤咸菜色) | |
3 | 590060000006 | 厨师春秋 工作服 | 套 | 45 | 涤棉面料(棉60% 涤40%) 上衣:白色, 镶深藏青色边,裤子:深藏青C176 | |
4 | 590060000007 | 厨师夏季 工作服 | 套 | 45 | 涤棉面料(棉60% 涤40%) 上衣:白色,镶深藏青色边, 裤子:深藏青C176 | |
5 | 590060000032 | 厨师 布围裙 | 条 | 120 | 黑色;规格:约92CM*80CM;材料:制服尼 |
注:1.上述所列的需求数量为预计数量,实际数量以采购人的每批交货通知的数量之合为准;
苏州市轨道物业保洁、食堂员工工作服采购项目-附件2响应文件格式.docx
苏州市轨道物业保洁、食堂员工工作服采购项目-附件3合同文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