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阳光100城市广场/明日城市/重庆市科源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区域保洁外委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18CQYN-BJWW-0401
项目名称:重庆渝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阳光100城市广场/明日城市/重庆市科源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区域保洁外委服务
招 标 人:重庆渝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所属地区:重庆市
所属行业:物业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机构 )受重庆渝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人 )的委托,就重庆渝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阳光100城市广场/明日城市/重庆市科源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保洁外委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报名参加。
1.1 阳光100城市广场/明日城市/重庆市科源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区域
行政区域:江北区
项目位置:
阳光100城市广场位于: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桥北苑2号
渝能明日城市位于: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桥北苑3号
科源能源技术公司位于:重庆市江北区龙溪街道紫园路116号
建筑类型:高层建筑
物业类别:普通住宅、城市综合体
物业公司:重庆渝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2 物业基本情况 | |||||
坐落位置 | 重庆江北区五里店桥北苑2号、3号、龙溪街道紫园路116号 | ||||
竣工时间 | 2007年5月 | 入住时间 | 2007年8月 | ||
总占地面积(M2) | 55900(其中:城市广场/明日城市53900m2,科源公司2000m2) | 地下室面积(M2) | 54970.26 | ||
已交付建筑面积(M2) | 413326 | 住宅面积(M2) | 269752.11 | ||
1.3保洁范围 | |||||
天面保洁面积(㎡) | 12500.86 | 雨棚保洁面积(㎡) | 110 | ||
化粪池个数(个) | 6 | 楼层垃圾桶数量(个) | 400个 | ||
电梯数量(部) | 60部 | 外 围 | 道路保洁面积(㎡) | 5600 | |
公共卫生间(套) | 2 | 绿化保洁面积(㎡) | 16867.2 | ||
物业办公区面积(㎡) | 2650 | 水系景观面积(㎡) | 125.23 | ||
物业主要建筑面积分布 | 共11栋:T0栋、T1栋、R1栋、R2栋、R3栋、R4栋、R5栋、R6栋、R7栋、R8栋、S1栋及商业裙楼、地下车库。 R1栋:(1~32+1)层(29490.45)㎡; R2栋:(1~32+1)层(29474.33)㎡; R3 栋:(1~32+1)层(29485.31)㎡; R4 栋:(-2~32+1)层(30503.38)㎡; R5 栋:(1~32)层(22719.87)㎡; R6栋:(1~30)层(21005.13)㎡; R7栋:(1~32)层(29786.8)㎡; R8栋:(1~32)层(30054.51)㎡; T0 栋:(1~35)层(25801.84)㎡; T1栋:(1~29)层(21401.33)㎡; S1栋:(1~25)层(30498.89)㎡; 地下车库T区:1层(1979.30)M2; 地下车库R区:3层(11963.42)M2; 北区地下车库:4层(41027.54)M2; 科源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区域:2000M2; |
二、招标范围:
2.0 保洁服务范围
2.1城市广场/明日城市红线范围内公共区域的清洁保洁、绿化带保洁、过道杂物清理等。
2.2 R区域、T区及S1写字楼、商业裙楼、铺面公共区域的清洁保洁,包括小区道路、广场、楼栋公共区域、绿化带中垃圾及落叶、外围商铺人行道等。
2.3 城市广场/明日城市车库的清洁保洁。
2.4 办公区的清洁保洁,包括渝能物业公司办公室(红盒子房屋2F、3F)、城市广场/明日城市服务处办公室、重庆市科源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区域的保洁。
2.5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楼层转运至指定地点。
3.0 保洁服务工作内容:见合同附件一《阳光100城市广场/明日城市服务处保洁对象清单》
3.2 保洁服务人员配置:见合同附件七《保洁服务岗位及人员编制》。
3.3 保洁服务基本规范:见合同附件三《保洁服务礼仪规范》。
3.4 招标保洁服务标准:见合同附件二《保洁服务质量标准》。
4.0 招标服务期限:壹年,暂定自2018年06月07日至2019年06月06日,实际服务开始时间以发包人确认的实际进场服务日期开始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1凡持有工商行政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
3.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提交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3.3投标企业于国内的总管理方量在150万方以上,所管理项目物业业态应包含住宅、商业。
3.4投标企业于国内的在管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个以上大于50万平米住宅项目、两个以上大于5万平米的商业项目。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备注:以上所涉及到的资料全部需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在管项目合同等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无证明材料视为不合格。
4.1、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自认为满足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报名。
4.2、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4月10 日10:00时起至2018年4月 17 日17:00时止进行投标报名,在中国电力招投标网(http://www.chinapowerbid.com)网站完成网上报名交费后,自行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79元,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报名申购招标文件时缴纳。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招标期间所有往来函件联系采用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4.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投标网(http://www.chinapowerbid.com)及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上发布。,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以上平台所发布与本工程有关的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5 月 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2号2栋100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邮 箱:lijinbao@cweme.com
联 系 人:李金豹
电 话:028-86675090
保证金与标书费汇入账号(以如下账号为准)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黄楼支行
账 号:0200 0420 1920 0063 939
七、招标采购督察电话:023-67719678
关于招标人设立招标采购督察电话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人招标采购工作,畅通招标采购业务投诉渠道,依据招标人相关规定,特设立招标采购督察电话,具体如下:
一、招标采购督察电话:023-67719678
二、受理范围
(一)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指定专利、品牌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等方式,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影响公平竞争的;
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涉密信息等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况的;
7、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向潜在投标人提供错误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涉密信息的;
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4、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的;
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等方式,串通投标的;
2、与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处理流程
电话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全程录音。电话内容属于受理范围的,工作人员应要求投诉人在拨打电话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实名投诉书,投诉书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各所属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对属于受理范围内,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投诉书,要依据招标人相关规定调查处理。不予受理的投拆,工作人员应将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对于已接收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布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电话工作人员必须要求投诉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
附:投诉书内容要求
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情况;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提起投诉日期;
(8)之前的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材料;
(9)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时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事项;
(10)外文投诉书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解释材料以中文译本为准。
八、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