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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采购垃圾清运勾臂车及配套设备项目变更公告

2018-04-09 16:20:08|作者:清洁吧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采购垃圾清运勾臂车及配套设备项目

1.2项目编号:漯示范采公开采购(2018)-005号

二、变更信息:

原P18页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1.1.2条:

1、有效报价的确定:低于投标人预算价的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才参与基准价的评审)。

现P18页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1.1.2条: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价格折扣(如有)。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依据豫财购【2013】14号文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体现小微型企业同等优先原则,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和服务可视不同行业情况给予6%-10%的价格扣除”该项目价格扣除比例为6%,评审委员会应当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有效报价的确定:低于投标人预算价的投标报价。

5、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才参与基准价的评审)。

原开标时间:2018年4月10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现开标时间:2018年5月8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原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4月10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现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8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原P5页3.4.1条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须在2018年4月4日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或转至以下账户

现P5页3.4.1条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须在2018年5月3日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或转至以下账户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0395-3195088

招标代理: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电 话:0395-5761070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西城科技大厦A座12层

四、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5-3195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