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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江榕园小区及联合调度中心办公楼保洁服务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2017-01-09 17:06:32|作者:清洁吧
1. 招标条件

润江榕园小区及联合调度中心办公楼保洁服务外委项目业主为湖南润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金由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湖南润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处于省政府新址周边,东临天心嘉园,南临天心区国土局,西临新姚路,北临乌塘路,距省政府约1公里,距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约1.4公里。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润江榕园小区及联合调度中心办公楼各区域卫生保洁工作。

 

3.服务期、地点

服务期:三年 ,具体开工时间待定。

工程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99号

4.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近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6)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月9日至2017 年1 月13日(双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润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 年1月18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3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润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china.com.cn/)、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wtig.com/门户网站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