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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防综合办公楼物业管理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8-04-10 19:01:26|作者:清洁吧

民防综合办公楼物业管理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民防综合办公楼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3.3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270588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民防综合办公楼物业管理2、招标编号:SHXM-17-20180410-134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QPZFCG2018-048)3、预算编号:17-18-14277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保安服务、保洁与绿化服务、维修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要求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7、采购预算金额:3270588.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3270588.00元)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4-10 1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4-18 18: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4-10 18:00:00至2018-04-18 18: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2018-05-02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开标时间:2018-05-02 10:00:00。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2、开标地点: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部)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公园路100号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南楼308室邮编:201799邮编:201799联系人:谢晓辉联系人:钱晓贇电话:59736400电话:59729792传真:59736400传真:59729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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