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奉浦街道环卫道路及属地化保洁项目

2018-04-11 15:02:32|作者:清洁吧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奉浦街道环卫道路及属地化保洁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奉浦街道环卫道路及属地化保洁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409-13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8-18-10042,18-18-10554,18-18-z90571,18-18-z90572,18-18-z9057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奉浦区域现有清扫道路(含公路)51条段,还有农贸市场、易买得商铺广场、背街小巷、公厕、绿化带等,做到路面清,人行道清,墙角清,绿化带清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1682.3439万元。超过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5、交付地址:甲方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壹年

7、采购预算金额:16823439.00元(国库资金:8464013.00元;自筹资金:8359426.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中小企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4-10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4-17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原件彩色扫描上传)3)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上传)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4-10 16:00:00至2018-04-17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请通过网上报名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进行现场审核并提交资料(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档),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领取地址:上海市奉贤区九华路924号领取时间:报名截止前。售价:10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逾期或不按上述规定报名的视为无效,网上报名同样无效。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5-02 16: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5-02 16: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九华路924号

2、开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九华路924号。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一并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主动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2、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询问或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奉浦街道办事处(本部)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浦陈桥路700号地址:上海市奉贤区九华路924号

邮编:201499邮编:201499

联系人:谢斌联系人:杨敏

电话:18101811796电话:17717926476

传真:/传真:6093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