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已获批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 ,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
服务范围:日常维修和管理、公共环境卫生、地下停车场管理、绿化管理、下水主管道管理等。(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服务期:一年
质量要求:达到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物业管理资质叁级及以上(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11日至2018年04月17日(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到黑龙江华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4商服)进行投标登记。联系电话:18945788885,逾期不予受理。
4.2经办人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物业管理资质证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3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2015年04月1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原件(查询结果需加盖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4.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04月11日至2018年04月17日(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到黑龙江华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4商服)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8945788885,逾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____(http://____)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
地 址:双鸭山市尖山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华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4商服
联 系 人:范兴达
电 话:1894578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