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和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月份办公设备采购
发布时间:20180412
公告类型 | 核价竞价 | 发布日期 | 2018-04-12 |
公告编号 | 截止日期 | 2018-04-20 | |
采购组织 | 天津地铁和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附件1
公告编号:天津地铁和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月份办公设备采购
1.概况
1.1 项目名称:天津地铁和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月份办公设备采购
1.2 询价内容:办公设备
项目预计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元。
2. 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2.1 报名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完成2017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报价内容在其经营范围之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同一管理隶属关系两个及以上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2 报名单位的注册资金要求50万元以上人民币(含50万元)。
2.3 参加报价的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三年内无违约和违法行为。
3.公告有效期限
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25日(如公告延期,以报名界面截止日期为准)。
4.报名方式
4.1符合本项目报名条件的单位,可在天津轨道交通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ps.shmetro.com/ieps/loginTJ.jsp)进行报名。
4.2有意向的单位需在天津轨道交通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ps.shmetro.com/ieps/loginTJ.jsp)上进行注册和自荐,成为平台合格供应商方可对本项目进行报价,报价步骤可在平台下载用户培训材料进行参考。
愿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4月12日17点起至2018年4月17日17点前进行网上报名,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批的单位可于2018年4月17日18点起至2018年4月20日16点前进行网上报价。
5. 报名及报价要求
5.1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若通过报价资格审批的供应商只有两家,在竞价公告及附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竞价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继续核价竞价程序。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若通过报价资格审批的供应商只有一家,则发布第二期竞价公告。
5.2 网上报价阶段如有供应商退出,报价供应商满足两家及以上的,可继续核价竞价程序;若报价供应商不足两家,需终止核价竞价程序,发布第二期竞价公告。
5.3 二期公告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若通过报价资格审批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或二期公告网上报价阶段有供应商退出,且报价供应商只有一家时,则在报价阶段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联机洽谈,确定中标供应商,并保留洽谈记录。
5.4如采购物资因更新换代、停产等原因无法供应时,接受替代品牌、型号或规格物资产品的报价。
6. 授标原则
6.1 采购人根据各供应商报价情况,在线进行技术和商务的洽谈(若有),各供应商可在报价截止前重新报价;按以下第种方式为授标原则。按以下第2种方式为授标原则。
1)按单项最终报价最低
2)按整单最终报价最低
6.2如本次报价竞争力不强或基于其它原因,采购人未得到性价比最优的产品,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的采购。
6.3注意《报价及授标规定》中的所有规定。
7.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地铁和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汉口西道3号地铁和谐大厦
邮政编码:301000联系人:刘爱慧
联系电话:27831320传真:27831320
日期:2018年4月12日
报价地址:http://eps.shmetr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