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名称:济宁市运河实验小学
地址:任城区新华路南首
联系方式:(0537)Tel:2109798;Fax:2109798;Email:hpj@163.com
项目联系人:仇凤华
联系电话:13054957863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济宁市运河实验小学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背景:
本项目为济宁市运河实验小学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需要保安三人,负责学校每天24小时安全保卫工作;需要保洁三人,负责学校公共区域、卫生间等卫生的保洁。 |
项目预算:12.6万元,其中:预算资金12.6万元,借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拟采购标的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C07物业管理服务项1 |
四、项目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 |
(二)技术要求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详细技术要求(实质条款用★标示)实质条款实质条款原因说明C07物业管理服务\无 | |
(三)服务要求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详细技术要求(实质条款用★标示)实质条款实质条款原因说明C07物业管理服务济宁市运河实验小学保安、保洁服务岗位配备最低标准:序号内容人数(人)要求1保洁人员3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保洁员上岗证书2安保人员3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55岁以内合计61、本项目岗位配备人数不得低于上表中标准,否则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2、本项目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济宁城区人员最低工资标准现行规定,并考虑人员服装、福利、其他补贴等,税金计算按6%执行。3、本项目保洁人员及安保人员不得在其它项目承担相应工作。保洁人员及安保人员工作时须持上岗证书上岗。4、签订合同后,保洁人员及安保人员若出现串岗或脱岗现象,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5、本项目承包期限为一年,保洁人员承包期限不低于10个月;安保承包期限不低于12个月。无 | |
(四)安全要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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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自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7日